網絡編輯或是“網絡風暴”幕后推手_網絡編輯教程
隨著我國傳媒業特別是新媒體的迅猛發展,我們已進入“傳媒社會”的新時代。新媒體引導下的時代是一個泛在的時代。泛在時代的傳播特點,往往是點對點或一點對多點的傳播方式,具有網狀和彌散性特點,充滿了諸多的不確定性和無序性,傳播速度呈“爆炸”式,極易迅速產生集聚與放大效應,形成網民情緒高密度的輿論場,這已然改變了中國的輿論生態。
中共中央黨校文史部教授范玉剛在人民論壇上撰文認為,“日記門”、“短信門”等“涉官”事件顯示,相對于傳統媒體的可控,網絡媒體的泛在傳播方式具有不可控性,輿論場的形成具有不可預測性、不確定性和突發性特點。
當新媒體憑借技術強勢遭遇新的民眾心理期待時,就會發酵為新興的能夠引起極大震動的輿論場。這個輿論場以新媒介為平臺,以BBS、博客、播客(視頻分享)、微博、手機短信等形式,以用戶自己生產的媒體內容為重點,在虛擬空間中以網絡意見領袖、公民記者、網絡寫手、隱性的匿名專家和廣大網民互動為存在方式,以與傳統媒體的互應,不斷形成新的輿論熱點,甚至延伸到現實生活中成為關注的焦點,并深刻影響著當下的社會現實和文化消費。
虛擬的網絡空間中形成的“民間網絡輿論場”,是一個新的公共空間,它已影響到社會現實的存在境遇,其中民間力量占據了主導地位,而如何引導其從蕪雜的狀態走向良性健全發展,已成為一個具有挑戰性的時代課題。新媒體并非傳統媒體的簡單延伸,而是在發展中形成了新的格局:與傳統媒體并存、互動,其力量越來越強勢。
新聞“線人” 影響越來越大
人民論壇通過對2009年涉及官員的網絡熱點事件跟蹤分析,發現不少網絡熱點事件大都沿著“網絡(論壇)載發-版主推薦-網民關注-傳統媒體記者介入”這樣的循環鏈條不斷擴散傳播,其幕后也有職業化的網絡信息“搬運工”進行操作。
據對幾起涉及官員的網絡熱點事件形成過程解析,相對穩定的網絡信息”搬運工“群體為網絡編輯(論壇版主)、新聞”線人“(公民報道者)、媒體記者,他們往往是網絡熱點事件的幕后推手,真正起到關鍵作用。
新聞“線人”(或稱公民報道者)是網絡幕后推手的重要一環。
據了解,新聞“線人”往往為自由職業者或兼職人員,他們或者對新聞傳播比較喜愛,或者以前從事過媒體工作,大多以“公民報道者”身份出現,不僅是各大網絡論壇的?停以诟鞔缶W站設置“博客”,不時“報料”。新聞“線人”一般與幾家或幾十家媒體的記者有聯系,一旦得到投訴材料或者新聞線索,便第一時間發給各自聯系的記者朋友,同時在網絡發帖,從而使其能快速傳播。
一位資深媒體人指出,根據相關法規規定,不在傳統媒體擔任采編工作的人士申領不到記者證,而互聯網的發展又為他們傳播信息與新聞提供了便捷,所以,在當前傳媒生態里,新聞“線人”這一邊緣化群體的影響正越來越大。
2009年年底被網絡廣泛關注的成都女子唐福珍拆遷“自焚”事件當中,“公民報道者”李根不得不被提及。李根現為自由職業者,曾在報刊與網絡媒體中任職,與記者圈聯系廣泛,兼職充當不少媒體的新聞“線人”。
據李介紹,唐福珍拆遷“自焚”事件在他沒有介入前,已有媒體關注,但沒有報道出來,他了解到這個情況后,在自己博客里發帖,并在上百個記者“QQ群 ”里推薦這條新聞“線索”,從而使這一事件在網絡里“引爆”。
新聞“線人”群體的不斷發展不僅與網絡技術的發展有關,同時也是媒體競爭加劇的結果。當前,由于媒體市場化競爭加劇,每個媒體都希望做出獨家選題,這使許多媒體的記者都面臨著重大的選題壓力,于是,如何培養好信息源及找到獨家選題成了記者的首要任務。因此,不少媒體的一線記者想在競爭中取勝,不得不培養自己的新聞“線人”。
一位資深“線人”表示,隨著網絡的發展,當前新聞“線人”制造輿論熱點的能力可能比一般媒體的普通記者都強,他說:“因為我們不受單位約束,可整合利用傳統媒體,也可利用網絡新媒體優勢。”
“唐福珍事件”的擴散印證了這一觀點。
李根透露,唐福珍“自焚”后,曾有多家媒體派記者前往采訪,但稿件被“和諧”,北京一家媒體記者不甘心,把未在本單位刊發的稿子發給李,李通過網絡不斷熱“炒”此事,從而使“唐福珍事件”成了關注焦點。
網絡編輯助“熱”
許多網絡編輯對“幕后推手”這個詞并不反感,并在一定程度上認同。
人民網強國論壇是當前最有影響力的時政類網絡論壇之一。
該論壇一位資深版主告訴記者,在主流論壇,網絡版主一般對網友的各類帖子有推薦、審核的權力,如果把一個帖子推薦到論壇的主要位置,其點擊量可能會成千上萬倍地擴大,因此不少網絡熱點事件與他們如何推薦關系重大。
新華網一網絡主管透露,現在各大主流網站及論壇大多相互競爭,都想爭取更多網友及點擊量,因此各個論壇里如果有點擊量稍高的帖,版主一般會主動推薦到網絡頁面醒目位置或加“熱”、“酷”等標志,使網友更加關注。
另外,他們都互相盯著同類競爭的其他論壇,如果對方推薦的內容網友很關注,那么自己所負責的論壇也會很快換上同類帖子。這樣,一個事件可能在各個論壇間迅速傳播,影響幾何級擴大。
天涯論壇一位女性版主直言不諱地說,“沒有我們的努力,網絡熱點事件可能要減少90%以上”。她除了在自己負責的頁面推薦熱帖外,每天還把一些有新聞價值的帖子群發給各媒體記者,“這一舉三得,不僅宣傳了自己的網站,也給一些媒體提供了新聞線索,還使網友的舉報得到了更多的關注。”
因為網絡媒體的互動性特征,網絡編輯的引導往往能與網友形成循環的互動,這常常能充分展現網絡編輯制造輿論的能力,發揮“推手”作用。
傳統媒體“火上澆油”
除新聞“線人”與網絡編輯的努力外,傳統媒體記者的介入往往使熱點事件“火上澆油”,越燒越旺。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的廣泛使用,使這三類群體可以通過QQ群、MSN群等互通信息,輕松“結盟”。
一個名為“小刀”的QQ群曾聚集起國內許多市場化媒體的一線調查記者、主流網站編輯及知名新聞“線人”,高峰時達200人。該群發起人為某雜志首席調查記者,以揭黑和批評報道聞名業內。“不少網絡熱點事件,在網絡熱炒以后,因為傳統媒體介入而使事件有了結果,因為在當前,傳統媒體更具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高。”他強調。
在以前,除個別主流媒體的重點報道偶爾能引起廣泛關注外,一般媒體的報道往往影響有限。而現在,因為網絡的發展,一個地方小報的報道也可能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這大大刺激了一些媒體記者與網絡編輯“結盟”的欲望;而另一方面,網絡因為內容來源缺乏,也需借助傳統媒體的專業內容,雙方各取所需。
這種“結盟”往往能使一個熱點被急劇放大。在市場化競爭下,每個群體要在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必須擁有足夠的資源,相互“結盟”不僅是一種可能,更成了一種需要。這或許是“網絡風暴”越來越多的深層動因。
幕后交易也在蔓延
不斷的“網絡風暴”,讓網友一次又一次看到了網絡的威力,也使官員們感受到了網絡的陣陣“殺氣”。而在網絡勢力壯大的同時,不少“幕后”交易也在蔓延。
一個不良現象是,個別人為了私利故意發布不實信息制造熱點,使網友在感受所謂的自由和民主時,不知不覺地被幕后“推手”控制,真假不辨、善惡不分,群情激奮之下,對問題的解決形成一邊倒的“先驗性”結論,誤導公平的裁決和正義的伸張。比如,在媒體圈內,一些“公民報道者”收取投訴者“宣傳”費的不良行徑被不斷曝光,暴露了這一群體的負面形象。
另一不良現象是,為了讓主流網站刪除相關負面帖子,不少地方政府部門不得不展開“公關”行動,相關網站逐漸成為“糖衣炮彈”的重點目標。而一些網站在體驗到這塊“市場”的甜頭以后,在市場化逐利本性的推動下,又有意識地去制造更多的“風暴”。在調查過程中,有官員曾表示有時深夜求助于相關朋友,委托其處理相關網站的負面內容。
這些不良傾向若得不到有效管理與規范,并加以制止,很可能異化網絡生態,值得警惕。
“人肉搜索”要引導
講到網絡,不能不提到“人肉搜索”。
人民論壇的調查結果表明,“人肉搜索”在諸如通緝疑犯、披露侵犯公共利益的行為、官員腐敗等方面的確發揮了非常好的作用,但“人肉搜索”確實應該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行使。網民的群體力量也是一種事實上的公權力,公權力的過度使用乃至濫用,甚至出現“網絡暴力”現象,也是對社會民主法治的侵害。民主是個好東西,但必須有法治來保障,對目前的人肉搜索行為,的確需要健全我們的法律法規,不是禁止,而是引導。
網友認為,“人肉搜索”可以披露丑惡事實,幫助人民尋找答案,但也會被人利用,如:混淆黑白來提高知名度,侵犯人的私隱。信息時代,在每個人都能憑借互聯網成為信息的接受者和傳播者而彰顯出平民力量和社會正義的同時,“人肉搜索”又恰恰造成權力濫用,導致惡意誹謗、挖人隱私等網絡暴力行為的發生。
此外,不少網友認為不論利弊,“人肉搜索”改變了人們對互聯網的觀念,讓網絡變得不再虛擬。
網絡為社會提供了一個自由表達、聚集民意的平臺,但網絡不能等同于制度建設。民主法治社會下對政府的監督是一項多元主體參與、多種形式并存的全方位系統工程,其中,網絡監督的作用越來越大,但也有利有弊。這里有一個需要和其他監督方式如何相互補充和銜接的問題。
官員只享“有限”隱私權
近年來,官員們已被無情地扔進了互聯網的汪洋大海,不免使一些官員產生“網絡恐懼”,不過,也引起了人們對那些“曝光”是否會侵犯相關人員隱私權的議論。
中共中央黨校政法部張立偉發文認為,官員是否享有隱私權,涉及到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的衡量。隱私權根源于個人精神上的獨立和自主。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是現代法治為保障個人尊嚴和獨立人格而建立起來的一項基本權利制度。任何人都應當得以享受私人生活的安寧和內心的平靜,官員自然不例外,其隱私權同樣受法律保護。官員同樣需要有一個私密的空間來處理與公眾無關的個人事項。不管是身體病痛,還是情感糾葛,或者其他,這樣的權利應該得到人們的尊重。
但是,官員不同于普通公民,作為公共權力的執掌者,官員的一言一行皆關乎公共利益。權力更讓官員們時時刻刻處在各種誘惑之中,利用權力謀取非法利益的危險無時不在他們四周環繞。自古以來,官員們就被要求應具有較高的道德水準,要清正廉明,兩袖清風,講的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們現在要求的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為防止官員們管不住自己,現代政治文明用法律的方式在官員們背后設置了一雙雙眼睛,緊盯著他們,監督著他們,讓權力的享有者更加透明,讓權力的運作過程更加透明。這些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讓官員更好地服務于人民、服務于公共利益。
恩格斯說:“個人隱私一般應受到保護,但當個人私事甚至隱私與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發生聯系的時候,個人的私事就已經不是一般意義的私事,而屬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隱私權的保護,應成為歷史記載和新聞報道不可回避的內容。”因此,官員的隱私權與普通老百姓不同,是有限的。官員不能夠以隱私權為由,拒絕公開自己的財產,不公示自己的年齡、學歷、經歷等情況;也不能借口隱私,拒絕說明自己老婆孩子的從業等信息。因為這些信息都能夠說明他們是否正確地運用了手中的公共權力。即使是官員在私生活中的表現,也有助于人們了解他們的道德操守能否成為一個可以信賴的領導者。隱私權的限制是官員執掌公共權力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官員所享有隱私權的內容應以相關公共利益為度量分界。只要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都應該曬在陽光下,接受公眾的監督。與公共利益相關度越高的官員,其隱私權范圍應該就越小。因此,不同的官員的隱私權也不能一概而論。往往隱私權所受到的限制會與官員的職位成正比。越是位高權重的高官越需要向公眾公開自己的私生活。
防止濫用公權力
最近一段時間發生的互聯網絡新聞事件,從正反兩個方面說明,互聯網絡曝光行為,有助于執政黨反腐倡廉。但是,由于一些互聯網絡的使用者缺乏法律意識,所以,在揭露犯罪的同時,傷及無辜,損害了普通公民的權利。因此,應該在現有立法基礎上,盡快總結經驗,制定我國的互聯網絡基本法。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喬新生撰文認為,未來的互聯網絡基本法應當在充分保護公民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同時,著重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關系:
第一,必須處理好公眾人物與普通民眾之間的關系,禁止任何互聯網站經營者隨意披露普通民眾的信息,禁止對普通公民發起人肉搜索;但是,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應當允許而且鼓勵公眾借助于互聯網絡監督公眾人物的行為,防止他們濫用公權力或者社會資源,損害國家利益、個人利益。
第二,應當處理好互聯網絡使用者與互聯網絡經營者之間的關系,如果互聯網絡經營者明知信息構成侵權,仍然加以傳播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互聯網絡經營者接到投訴,不及時刪除有關信息的,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三,應當處理好權利與權力之間的關系,嚴格限制國家權力機關濫用權力,干涉互聯網絡傳播行為,除非法律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國家公權力機關特別是互聯網絡信息管理機關不得隨意要求互聯網站刪除有關信息。
第四,應當處理好互聯網絡經營者與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如果互聯網絡經營者出于商業目的,刪除不利于市場主體的信息,或者有意識地轉移視線,掩蓋事實真相,那么,應當追究互聯網絡經營者的刑事責任,決不允許互聯網絡經營者借助于現代互聯網絡隨意屏蔽損害公民人身健康的信息。
總而言之,未來的互聯網絡基本法應當充分滿足公眾的表達權和知情權,禁止國家公權力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隨意干涉互聯網絡傳播行為,禁止互聯網絡經營者借助互聯網絡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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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教程-網絡編輯或是“網絡風暴”幕后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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